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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三清山推出免费旅游消费券

20094月起至20103月,户籍在饶的城乡居民,或200941日以前取得上饶暂住证的在饶经商、务工人员以及现在饶投资的客商,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学生证、户口本(限1-16岁)、暂住证等都可领取三清山旅游消费券,凭券免收三清山门票150元。消费券使用有效时间为20094月—20103月内的每周二至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

 

    此次消费卷印制700万张,首批200万张三清山旅游消费券将在4月底前发放完毕。    消费券的发放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由各地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取,按县、乡(镇)、村(居)、组逐级发放。全市分两批次完成。第一批为三清山风景名胜 区、玉山县、德兴市、信州区;第二批为婺源县、上饶县、广丰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上饶经济开发区。

[200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