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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城乡医疗救助” 资阳区民政局副局长姚胜祺答媒体问

2009-6-19 10:44:22   阅读数:

解读“城乡医疗救助”
湖南资阳区民政局副局长姚胜祺答媒体问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广覆盖、保基本、救重点、多层次、可持续”为指导方针,通过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更大限度地满足我省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就“湖南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关问题嘉宾互动访谈在(中国精神媒体—群)召开。

姚胜祺,男,中共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副局长应邀于6月18日下午就 “城镇医疗救助”相关事宜回答媒体的提问。下午15时左右在解放军报记者高军的一句:朋友们,欢迎姚局长的到来!随着这听不到热烈的掌声、热情的欢呼无声的欢迎仪式但能感受到大家热情不减,丰富的网络欢迎表情鲜花、鼓掌、笑脸顿时刷满整个屏幕。在经历数次刷屏后正式进入互动的氛围。

访谈摘要:

有记者问,城乡医疗救助在实际的生活中,真正考验救助到困难的家庭吗?一般走几步?

姚胜祺:城乡医疗救助在实际的生活中,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先由本人申请,所在村或社区证明,乡镇民政所审核,凭医院诊断书,医院住院原始发票到民政局审批,按审批标准领取救助金。城乡医疗救助是一个救助特困群体的有效措施,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与衷心拥护。期间采取了完全透明的相关措施,防止产生不良倾向,主要体现在三级把关,村、社区申报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还有三个公开:即对象公开;病种公开;救助金额公开,定期张榜公布。另外,民政局会按相关政策倾其所能实施救助,但救助是一个社会性的综合措施,是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工程,需要我们大共同关注和资助这些大病重病患者。

有记者问,姚局长,社会参与的保障是什么?城乡医疗救助的弊端在哪里?对重大疾病的救助是怎么个态度?

姚胜祺:社会参与救助是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与民营企业、慈善团体共同参与救助。湖南省已经颁布了《关于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倡导加强对特困群体的综合救助。我区每年救助上千例,都是民政部门主动办理的,这种救助完全是一种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行为,是一种无偿资助,大病医疗的救助还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甚至相关法律和媒体的监督。姚胜祺继续说,救助制度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在我省主要是指癌症、尿毒症、白血病、重症肝炎、脑外伤、重度烧伤、急性心率衰竭等15项重病列为大病。这大病医疗救助目前还只是对于城乡特困家庭,实施的一种救助办法,它不是一种全民措施,且救助对象、病种、金额都受到了一定限制,不构成对医疗体系的冲击。具体实施中,能缓解危机病患的经济负担,发挥一定的救助作用,但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这些政策都是利国利民的,我们坚决拥护,我们会一直这样做下去,言必行,行必果,是密切干群关系的根本保证。

本次访谈截止下午17点30分左右,各大媒体对姚胜祺的回答均表示满意,纷纷发出握手的表情欢迎姚局长下次参与互动。无声的开始,无声的结束,对城乡医疗救助问题我国建立了一个理性的机制,然而大多数管理部门能理性接受媒体参与监督讨论这让我心里有些许安慰对那些试机敛财的腐败份子深表恨意。再次感谢姚局长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回答众媒体的提问!(高军 夏利宇 杨清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