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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引发大干戈 三清山交警悉心调解显和谐

2010-2-22 9:27:24   阅读数:

        三清山新闻网讯(陈正永、金君君报道)虎年正月初六,在三清山交警大队办公室出现了感人的一幕:浙江籍轿车驾驶员蒋某(女)将一起因摩托车追尾而应得的事故赔偿金180元还给了本地摩托车驾驶员洪某。

        原来,正月初六下午三点左右,浙江义乌籍游客蒋某和家人朋友一行十多人驾驶三部轿车,从三清山游玩后返程,行驶至三清山环山公路紫湖矿山路口时,其中一部车牌为浙G**521尼桑轿车被本地村民洪某驾驶的摩托车追尾,造成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金君君、夏剑望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过事故现场勘察和对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发现这是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轿车尾部也只是轻微的刮擦。但游客们的抵触情绪较大,询问中才得知是在交警未到之前路过现场的几个本地年轻人的一番话把游客给激怒了。民警当即采取措施,固定现场证据、维持交通秩序、疏散围观人群、安抚游客情绪等,并要求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到交警大队处理。

        来到大队后,民警金君君热情邀请游客进屋坐,给十多名游客倒杯热水,先缓和他们的不良情绪。当得知其中一名游客因当时情绪过激胃病复发时,立即让同事开警车带着游客到附近的诊所买药。调解过程中,民警夏剑望站在游客的角度,说能理解游客的心情,指出轿车虽是刮擦但仍需花费上千元,摩托车追尾应当负主要责任,要求洪某承认错误;民警金君君则站在本地摩托车驾驶员的角度,说山区群众生活条件艰苦,文明交通意识薄弱,人心却是纯朴憨厚,望游客能谅解。经过两位年轻交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的讲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条款后,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对这起事故有了一个全面、整体的认识。最后调解达成协议,洪某赔偿蒋某车辆损失费200元。洪某掏出口袋只翻出80元,让怀孕的妻子去借了100元,180元交到了蒋某手中。此时,之前的抵触情绪已经变得和谐、关爱了,蒋某离开时又将180元如数还给洪某,洪某身怀六甲的妻子立即跑到轿车前,向蒋某表示谢意,游客和村民变得亲近和谐了。
 
    责任编辑:晓晓